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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专利事务主管机关是加拿大知识产权局(CIPO)。其专利保护的类型为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。加拿大是巴黎公约、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签署国,建立世界贸易组织,布达佩斯条约和专利合作条约(PCT)的签署国。
加拿大设计专利不同于中国的审查制度,实行实质审查制度。



1.申请人是否小实体?
根据加拿大目前的制度规定,大学以及员工数量不超过50人的企业都属于“小实体”范畴。小实体申请专利时官费可以减免50%。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上小实体资格并提交一份“小实体声明”才可获得官费减免。小实体声明由申请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签字提交;可以在新申请时同时递交,也可后交。
申请人是否属于小实体,取决于提交申请时的企业状态,例如提交申请时公司只有10人,几年后公司发展至100人,该申请仍可享受官费减免。但若申请/专利转让给大实体,则不能享有官费减免。
官方不审核企业状态,但如果不是小实体而按小实体标准缴纳官费,一旦发现该专利申请或专利将被无效。
需要留意的是,美国的小实体(不超过500人)标准与加拿大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