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专利事务主管机关是加拿大知识产权局(CIPO)。其专利保护的类型为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。加拿大是巴黎公约、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签署国,建立世界贸易组织,布达佩斯条约和专利合作条约(PCT)的签署国。
加拿大发明专利申请制度与中国相似,但申请流程的各个阶段与我国存在一定差异。
发明专利申请提交的信息,可以在加拿大专利申请日(优先权日)起15个月内修改。

个人名义
申请文件
发明人/申请人姓名和地址
优先权副本及译文

公司名义
申请文件
发明人/申请人姓名和地址
优先权副本及译文
1.PCT国际申请进入加拿大国家阶段的期限?
PCT国际申请进入加拿大国家阶段的期限是PCT申请日或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;若30个月期限已过,可以通过缴纳额外费用在42个月期限内进入加拿大。
2.授权之前是否需要缴纳维持费?
加拿大发明专利申请授权之前必须缴纳维持费,从申请日第二年开始缴纳。若未及时缴纳维持费/年费,申请/专利会被视为放弃,但可以12个月内请求恢复,并缴纳相应恢复费、维持费/年费及滞纳金。
通过巴黎公约直接进入的加拿大专利申请,其申请日为加拿大提交的日期,维持费缴纳期限以加拿大提交的申请日为准;通过PCT途径进入加拿大国家阶段的专利申请,PCT国际申请日即为其申请日,维持费缴纳期限以国际申请日为准。因此,PCT进入时若维持费期限将近或者已过,则必须在提交申请的同时缴纳维持费。